监考教师必须是学院在职专任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我校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履行其职责。
监考要求:请监考老师佩戴好口罩、监考牌,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全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半期考试安排有座位号,考生必须按照座位号就坐,监考教师有权根据考场实际情况调整座位(尽可能隔开就坐)。
监考教师务必恪守本职,严格监考。认真检查入场考生有效证件,严格禁止考生将手机、电子词典、掌上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要求每位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当场清点试卷份数,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
信号屏蔽:为了防止考生手机作弊,每场考试开始10分钟后开启信号屏蔽系统,故可能没有信号。如果大家遇考试突发状况,可以到一楼现教室使用座机。
突发情况处理:考试中如遇违纪作弊等突发状况,应让考生立刻停止作答,收集好证据(夹带小抄需学生签字、手机作弊需拍含违规页面的照片),让学生写情况说明,监考教师做好考场记录。并立即通知巡考人员前来处理。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学生一旦有违纪作弊行为,无补考资格,请老师不要随意做出承诺,或自行处置。
监考安排一经确定公布后,监考老师必须按时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擅自调换监考老师。如果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务必提前找好接替监考的老师,并报学院考务协调老师备案。
巡考和考务协调老师务必到教务处签到。
校车安排:为方便各位监考教师前往江安监考,特安排有校车接送。校车发车时间为每场考试前70分钟,返回时间为每场考试结束后30分钟。校车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12179;江安调度:18980697556。
巡考教师:兰中仁,王晓春,李章政
考务协调:贺超,1398085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