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6年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2、请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登陆我校人事处主页上的“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2016年宝钢奖申报简表》,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早上8:00;
3、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9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教师名单及公示结果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
联 系 人:刘 畅
联系电话:85405916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2016).pdf
我校人事处
2016年5月23日